民國110年 第3梯次 視聽電子乙級 學科
第26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貪污治罪條例
- (2) 刑法
-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4) 未違反法令
官方答案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止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圖利本人或關係人。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屬於任用親屬而產生利益衝突,應依該法迴避,不得介入人事進用。貪污治罪條例須有貪污或不法所有意圖,刑法也須有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不能僅以聘僱親屬逕行認定;本題核心是利益衝突。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