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視聽電子丙級 學科

第66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1.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2. (2) 無法適用
  3. (3)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4. (4)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官方答案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營業秘密法對侵害營業秘密的行為設有刑責,若行為人是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且意圖將該秘密帶往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立法者認為此類「境外使用」的侵害行為危害更重大,因此在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另定較重的處罰,也就是可以適用我國的營業秘密法,並且加重其刑。選項2誤認境外使用即無法追訴;選項3把適用與否取決於有無簽訂條約,實際上我國的刑罰權不因欠缺相互保護協定而喪失;選項4所稱未遂不罰與該條處罰既遂、未遂的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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