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化學乙級 學科
第15題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
題目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
- (1) 以101 大樓、美麗華百貨公司做為拍攝電影的背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 (2) 著作權是為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所保護的財產權之一
- (3) 製造、販售仿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 (4) 原作者自行創作某音樂作品後,即可宣稱擁有該作品之著作權
官方答案
(3) 製造、販售仿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解析
依商標法規定,明知為仿冒商標之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展示或透過網路販賣者,均構成犯罪,且屬公訴罪(非告訴乃論),可處罰金及有期徒刑。故選項3稱「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與法規不符,為錯誤敘述。其餘正確:以地標建築為背景拍攝屬著作權合理使用;著作權目的在促進文化發展;原創作品完成即享有著作權,無須註冊。故錯誤者為選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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