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化學丙級 學科
第22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未違反法令
- (2) 貪污治罪條例
-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4) 刑法
官方答案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不得與其服務機關為僱用、買賣等行為,也不得聘用其關係人;弟弟屬二親等旁系血親,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即屬利益衝突而應迴避,故違反該法。貪污治罪條例須有收受賄賂、圖利等貪瀆犯行,刑法亦須具備特定犯罪構成要件,本題僅為人事進用上的利益衝突,尚不成立該兩項罪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