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鍋爐操作甲級 學科
第9題
本生型燃燒器屬於
題目
本生型燃燒器屬於
- (1) 完全預混合型燃燒器
- (2) 部分預混合型燃燒器
- (3) 混合器
- (4) 擴散型燃燒器
官方答案
(2) 部分預混合型燃燒器
解析
本生燃燒器(Bunsen Burner)結構為空氣與燃料氣體在噴嘴處靠文丘里效應吸入部分空氣(一次風)預混合,再於燃燒口噴出與二次空氣(周圍空氣)進一步混合燃燒,屬「部分預混合型燃燒器」。完全預混合型(選項 1)需預先將理論空氣量全部與燃料混合(如預混式燃燒器);選項 3 混合器非燃燒器分類;擴散型燃燒器(選項 4)燃料與空氣僅在火焰區擴散混合(如油槍、煤粉燃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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