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甲級 學科
第53題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 及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 及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只要工程沒有問題,某甲與監工及驗收等相關公務員就沒有犯罪
- (2)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 (3) 因為不是送錢,所以都沒有犯罪
- (4) 公務員若沒有收現金,就沒有罪
官方答案
(2)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即構成犯罪;廠商對承辦監工、驗收的公務員提供喝花酒、出國旅遊等招待,屬於財產上的不正利益,與其職務行使具有對價關係,因此行賄與受賄雙方都涉刑責。賄賂不以交付現金為限,也不因工程本身沒有問題而免責,所以1、3、4的觀念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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