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甲級 術科

第2題

第三題題目:有一工作場所之於同一鍋爐房設置2 座傳熱面積均為495 平方公尺之蒸汽鍋 爐,該2 座均具過熱器,請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及勞動檢查法相關規定 回…

題目

第三題題目:有一工作場所之於同一鍋爐房設置2 座傳熱面積均為495 平方公尺之蒸汽鍋 爐,該2 座均具過熱器,請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及勞動檢查法相關規定 回答下列問題: (一) 請說明該2 座鍋爐之過熱器安全閥與鍋爐本體安全閥之吹洩順序。(2 分) (二) 請判斷並說明此工作場所是否已達危險性工作場所容量。(2 分) (三) 請說明鍋爐操作人員各等級證照可操作之何等級之鍋爐傳熱面積。(3 分) 並判斷操作此等鍋爐應具何等級以上之鍋爐操作人員證照。(1 分) (四) 請說明此鍋爐房是否應設置鍋爐作業主管,其要件為何?(2 分),若此等 鍋爐非屬貫流式及廢熱鍋爐,且未具自動控制裝置等條件下,請判斷該作 業主管應具何等級之鍋爐操作人員證照。(2 分) 03100 鍋爐操作甲第2 頁/共2 頁(術科)

參考解答

  • 第三題(2座495 m²蒸汽鍋爐):(一) 過熱器安全閥應先於鍋爐本體安全閥吹洩,以確保吹洩時蒸汽流經過熱器,避免過熱器超溫損壞。
  • (二) 兩座合計傳熱面積495×2=990 m²,達500 m²以上,屬危險性工作場所(鍋爐房)。
  • (三) 作業主管資格:合計500 m²以上需甲級;50 m²以上未滿500 m²需乙級以上;未滿50 m²需丙級以上。單座495 m²屬50 m²以上未滿500 m²,操作人員應具乙級以上資格。
  • (四) 同一鍋爐房設置2座以上鍋爐,應指派鍋爐作業主管。本案合計990 m²,且鍋爐非貫流式、非廢熱式、未具自動控制裝置,不得減列,作業主管應具甲級鍋爐操作人員資格。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