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鍋爐操作甲級 學科

第36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匿名
  2. (2) 以真實姓名檢舉
  3. (3) 委託他人檢舉
  4. (4) 以他人名義檢舉

官方答案

(2)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的相關規定,檢舉人必須以真實姓名具名檢舉,才能核給獎金。因為實名檢舉才可查證身分、聯絡補件、通知審核結果,並在必要時提供保護。匿名檢舉因無法確認身分與聯繫,通常只作為調查線索,不核發獎金;委託他人檢舉或以他人名義檢舉,也無法確認實際檢舉人,同樣不符核給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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