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27題

本生型燃燒器屬於

題目

本生型燃燒器屬於

  1. (1) 部份預混合型燃燒器
  2. (2) 混合器
  3. (3) 擴散型燃燒器
  4. (4) 完全預混合型燃燒器

官方答案

(1) 部份預混合型燃燒器

解析

本生型燃燒器(Bunsen burner)係將燃氣與一次空氣在燃燒器管內先行部分混合,再由噴口送出並吸收周圍二次空氣完成燃燒。因其僅做部分預混而非完全預混,故歸類為「部份預混合型燃燒器」(亦稱大氣式)。完全預混合型需全部空氣事先混合,擴散型則完全不預混,二者均與本生型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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