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73題

鍋爐之操作管理,應僱用專任操作人員,某座鍋爐之傳熱面積65 平方公尺,得僱用下列何 項人員擔任其操作人員?

題目

鍋爐之操作管理,應僱用專任操作人員,某座鍋爐之傳熱面積65 平方公尺,得僱用下列何 項人員擔任其操作人員?

  1. (1) 鍋爐操作乙級技術士
  2. (2)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技術士
  3. (3) 鍋爐操作丙級技術士
  4. (4) 鍋爐操作甲級技術士

官方答案

(1) 鍋爐操作乙級技術士、(4) 鍋爐操作甲級技術士

解析

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鍋爐操作人員分甲、乙、丙級,可操作之鍋爐以傳熱面積區分:甲級可操作任何鍋爐;乙級可操作傳熱面積未滿二百平方公尺之鍋爐;丙級僅可操作傳熱面積未滿五十平方公尺之小型鍋爐。本案傳熱面積為六十五平方公尺,已超過丙級上限五十平方公尺,故丙級技術士(選項3)不得擔任;六十五平方公尺未滿二百平方公尺,乙級技術士(選項1)可擔任;甲級技術士(選項4)當然可擔任。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技術士(選項2)係針對壓力容器,非鍋爐操作專任人員,不適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