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47題
公司申請建照,但要件不符合規定,花錢疏通後,公家機關核發該公司建照,該公司是觸 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何種罪刑?
題目
公司申請建照,但要件不符合規定,花錢疏通後,公家機關核發該公司建照,該公司是觸 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何種罪刑?
- (1)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 (2) 公務員收錢有罪,公司人員無罪
- (3) 違背職務收賄罪
-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建照核發須符合法定要件,承辦公務員明知不符仍核發,屬於「違背職務」的行為;公司為使公務員做成此違法處分而交付金錢,即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的違背職務行賄罪。若行賄目的是要求公務員做合法職務行為,才屬不違背職務行賄;本題要件不符卻仍核發,已非合法裁量。收賄罪處罰對象是公務員,公司人員不能因此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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