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60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3)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
- (4)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官方答案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資行銷,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的方式並負擔相關費用,當事人一經表示拒絕,就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當事人的拒絕權不因曾簽署書面同意而被剝奪,同意也不能預先拋棄拒絕行銷的權利。違反停止義務且經限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故選項2敘述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