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53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消防講習
-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3) 環境講習
-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3)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這是環境教育法建立的環境講習制度,目的在強化違規者的環境保護觀念;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及衛生講習各有其適用對象與法源,與本題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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