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8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貪污治罪條例
- (2) 刑法
-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4) 未違反法令
官方答案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不得與其服務機關或受其監督的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也不得雇用或任用其關係人;所稱關係人包括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弟弟屬二親等血親,等於任用關係人,已違反該法。貪污治罪條例須有職務上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刑法瀆職罪章須有具體的違背職務行為,本題僅涉及人事進用,尚未構成這些要件,所以不能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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