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34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經常遲到早退者
-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3)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 (4)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經常遲到早退須視工作規則及情節是否重大;一個月內曠工須達六日,非三日;判刑六月並諭知緩刑者,因未符合「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且未諭知緩刑」要件,亦不得逕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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