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58題

沖放之鍋爐水必需以下列何種方式才能排出?

題目

沖放之鍋爐水必需以下列何種方式才能排出?

  1. (1) 蒸汽加熱排出
  2. (2) 電氣加熱排出
  3. (3) 隨意排出
  4. (4) 冷卻後排出

官方答案

(4) 冷卻後排出

解析

依鍋爐安全規則第69條規定,鍋爐沖放水溫度極高(接近飽和蒸汽溫度),直接排放會產生閃蒸蒸汽造成燙傷危害,並可能因熱應力損傷配管。操作規範規定必須經冷卻池或冷卻管冷卻至安全溫度(通常60℃以下)後,始得排入下水道或環境中。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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