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58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刑法
- (2) 貪污治罪條例
-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4) 未違反法令
官方答案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關係人獲取利益,並應迴避;機關首長進用二親等內親屬,涉及人事任用上的利益衝突。首長的弟弟屬二親等血親,為該法所稱關係人,要求人事單位聘僱擔任工友,即違反利益衝突迴避的規定。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須具備收賄、圖利等犯罪構成要件才成立,本題僅為人事進用行為,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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