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11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3) 經常遲到早退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選項2符合。選項1因已諭知緩刑,不屬於「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的情形;選項4一個月內曠工3日,未達該條所定6日;經常遲到早退也非當然解僱事由,因此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