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乙級 學科
第22題
毒性化學物質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運作人應立即 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多久時間內,報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題目
毒性化學物質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運作人應立即 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多久時間內,報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1) 30 分鐘
- (2) 4 小時
- (3) 2 小時
- (4) 1 小時
官方答案
(1) 30 分鐘
解析
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原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運作人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的環境時,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最遲於30分鐘內報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便即時應變、疏散與監測。1小時、2小時、4小時都超過法定時限,會延誤應變時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