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31題
營業秘密受侵害時,請問下列請求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題目
營業秘密受侵害時,請問下列請求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 (1) 確認該營業秘密是否已經超過保護期限
- (2) 查詢洩漏營業秘密之員工是否違反競業禁止條款
- (3) 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檢舉或請求協助
- (4) 確認該營業秘密是否辦理登記
官方答案
(3) 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檢舉或請求協助
解析
營業秘密受侵害時,可檢具相關事證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或智慧財產局請求協助查緝,並得依營業秘密法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與刑事告訴。營業秘密採「非註冊主義」,只要具秘密性、具經濟價值並經合理保密措施即受保護,無須辦理登記,故選項4錯誤;其保護並無固定期限,選項1非必要前置;競業禁止屬勞雇契約事項,非救濟方式本身。故正確方式為向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檢舉或請求協助,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