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59題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1. (1) 將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抄寫整理成電話本或輸入至手機通訊錄
  2. (2)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3. (3)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活動目的,而將其個人照片或電話,於臉書分享予其他友人等利用行為
  4. (4) 自然人基於保障其自身或居家權益之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 而公布大樓或宿舍監視錄影器中涉及個人資料畫面之行為

官方答案

(2)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公務及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屬企業為特定目的蒐集利用之個人資料,適用個資法。同法第51條規定,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之利用(如選項1通訊錄、選項3臉書分享、選項4公布監視畫面保障居家權益)豁免適用。故僅選項2適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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