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63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3)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4)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官方答案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8條第2項,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當事人得隨時拒絕,機關不得因當事人曾給予書面同意而剝奪其拒絕權(選項2錯誤)。選項1罰鍰規定正確(同法第48條),選項3、4為法定義務(同法第38條第1、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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