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66題

鍋爐水質之pH 值太高時,暫時用排放爐內水控制,每天排放次數以何者為宜?

題目

鍋爐水質之pH 值太高時,暫時用排放爐內水控制,每天排放次數以何者為宜?

  1. (1) 24 小時一次
  2. (2) 4 小時一次
  3. (3) 8 小時一次
  4. (4) 12 小時一次

官方答案

(2) 4 小時一次

解析

鍋爐爐水pH值過高(鹼性過強)時,爐水易濃縮、產生泡沫甚至汽水共騰,影響蒸汽品質並加速金屬腐蝕。暫時對策為實施沖放(排放部分爐內水),再補入較低鹼度給水稀釋。因pH變化須及時抑制,沖放頻率不宜過長,否則爐水濃度迅速回升;若每天僅1~2次(12或24小時一次)稀釋效果不佳。丙級操作規範建議約4小時排放一次,可兼顧水質控制與熱損、水損平衡。穩定後仍須從根本改善給水水質(如調整處理藥劑),不可長期依賴�相同的沖放。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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