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31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 (1)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2) 無法適用
- (3)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官方答案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規定,對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竊取、取得營業秘密,意圖在中華民國領域內使用、揭露者,適用本法;同條第2項明定意圖在外國、大陸、港澳地區使用者,亦適用本法並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選項1錯誤因未遂犯仍可罰;選項2錯誤因屬屬地與屬人管轄並用;選項3錯誤不以條約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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