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29題

長期停用後擬再啟用鍋爐時應如何處理?

題目

長期停用後擬再啟用鍋爐時應如何處理?

  1. (1) 要實施水壓試驗
  2. (2) 視情形實施水壓試驗
  3. (3) 要實施非破壞檢查
  4. (4) 做目視檢查,只要不漏水即可

官方答案

(1) 要實施水壓試驗

解析

鍋爐長期停用期間,金屬可能腐蝕、沉積物硬化,閥件與管板也可能產生洩漏,因此再啟用前應實施水壓試驗,確認耐壓強度與各接頭無滲漏。只做目視檢查不足以發現隱蔽缺陷;非破壞檢查則依實際狀況另行安排,不能取代水壓試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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