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鍋爐操作丙級 學科
第45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 (1) 以真實姓名檢舉
- (2) 委託他人檢舉
- (3) 以他人名義檢舉
- (4) 匿名
官方答案
(1)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檢舉貪污瀆職案件,須由檢舉人以真實姓名提出,並提供具體事證,經查證屬實且經起訴、判決有罪確定後,才核給獎金。這是為了確認檢舉人身分、避免冒名或惡意誣告,並確保獎金能正確發放。以匿名方式、冒用他人名義或委託他人代為檢舉,因身分無法確認,原則上不予核給獎金。故應以真實姓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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