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變壓器裝修乙級 學科
第2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未違反法令
- (2) 刑法
- (3) 貪污治罪條例
-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官方答案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本人或關係人的利益而影響公務。機關首長為公職人員,弟弟屬二親等旁系血親,若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弟弟擔任工友,等於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人事進用利益,構成利益衝突,應迴避。此情形主要違反該法,選4;並非單純「未違反法令」,也不以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為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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