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變壓器裝修乙級 學科

第49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1. (1)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2. (2)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3. (3) 認定不應開發
  4.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官方答案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11 條,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階段)後,認定開發單位所提評估內容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之虞時,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開發單位即可依核定內容辦理後續許可。選項1屬補充修正;選項2為須進入第二階段評估(環評報告書)之情形;選項3為認定有重大影響且無法減緩時之結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