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工業儀器乙級 學科
第36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 (1) 放無薪假期間
- (2)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 (3) 請事假期間
- (4) 職災醫療期間
官方答案
(2)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係以「事由發生當日起往前 6 個月」為計算期間,該期間內正常工作之工資日數應列入計算。但無薪假期間、事假期間、職災醫療期間屬法定不計入之期間(工資與日數均剔除),不得列入。因此僅「發生計算事由之前 6 個月」之正常工資日數得列入,答案為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