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工業儀器丙級 學科

第14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受 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受 何處分?

  1. (1) 移送警察局
  2. (2) 勸導改善
  3. (3)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4. (4) 接受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3)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隨地吐痰、檳榔汁、嚼檳榔渣、拋棄口香糖、廢紙、菸蒂、飲料容器或其他廢棄物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第3項規定,拒不接受稽查人員查詢或拒不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題目情節為亂丟垃圾且拒絕出示身分證明,適用第3項罰鍰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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