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工業儀器丙級 學科

第23題

對於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之事項,下列何者不在法定應告知的事項內?

題目

對於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之事項,下列何者不在法定應告知的事項內?

  1. (1) 蒐集之目的
  2. (2)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3. (3) 蒐集機關的負責人姓名
  4. (4) 如拒絕提供或提供不正確個人資料將造 成之影響

官方答案

(3) 蒐集機關的負責人姓名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除法定例外情形外,應明確告知:一、蒐集之目的;二、個人資料之類別;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四、當事人依第3條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五、當事人拒絕提供或提供不正確資料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法條所列告知事項並未包含「蒐集機關負責人姓名」,故不在法定應告知範圍內。其餘選項1、2、4均屬第8條明文規定之告知事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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