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工業儀器丙級 學科
第53題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驗 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題目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驗 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 (1) 只要工程沒有問題,某甲與監工及驗收等相關公務員就沒有犯罪
- (2) 因為不是送錢,所以都沒有犯罪
- (3)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 (4) 公務員若沒有收現金,就沒有罪
官方答案
(3)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構成貪污罪;行賄者亦同。所謂「不正利益」不限金錢,包含吃喝玩樂(喝花酒)、出國旅遊等具經濟價值之利益。某甲為承攬商,長期提供高價消費給監工、驗收人員,雙方均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行賄與收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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