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門窗木工甲級 學科
第13題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題目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 (1) 雇主事先與員工約定倘其有懷孕之情事,必須離職
- (2) 雇主考量女性以家庭為重之社會期待,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
- (3) 雇主考量男性賺錢養家之社會期待,提供男性高於女性之薪資
- (4)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官方答案
(4)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解析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原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子女未滿二歲而需親自哺(集)乳者,除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六十分鐘哺(集)乳時間,這項權利不分性別,男性員工同樣可以申請,屬於促進性別平等的措施,不構成歧視。其餘三項均屬性別歧視:約定懷孕即須離職屬懷孕歧視;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是依社會性別角色預設所做的差別待遇;依性別給予不同薪資,則違反同工同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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