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門窗木工乙級 學科
第56題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立法意旨為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防止下列何種災害?
題目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立法意旨為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防止下列何種災害?
- (1) 天然災害
- (2) 公共災害
- (3) 職業災害
- (4) 交通災害
官方答案
(3) 職業災害
解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 條明定立法目的:為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防止職業災害、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所謂職業災害,指勞工因就業場所的設備、作業活動或作業環境等因素引起的傷害、疾病或死亡。天然災害、交通災害屬一般生活風險,公共災害則涉及公共安全,皆非本法直接規範的對象;本法要求雇主採行危害辨識、風險評估與安全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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