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門窗木工乙級 學科

第3題

凡不能用視圖或尺度表達時,則用文字表示,此稱為

題目

凡不能用視圖或尺度表達時,則用文字表示,此稱為

  1. (1) 符號
  2. (2) 註解
  3. (3) 字法
  4. (4) 說明

官方答案

(2) 註解

解析

圖面以視圖、尺度、符號仍無法充分表達材料、加工方法、表面處理或裝配要求時,會在圖旁以文字加註說明,稱為註解。註解通常以指線引出,註明於圖面空白處,是視圖與尺度的補充。符號是簡化的圖形記號;字法指字體書寫規範;說明並非製圖術語。故選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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