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門窗木工乙級 學科
第29題
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可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題目
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可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 (1) 陳情
- (2) 訴願
- (3) 異議
- (4) 抗議
官方答案
(3) 異議
解析
依勞動檢查法規定,事業單位對勞動檢查結果不服時,得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原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異議」,請求重新認定或複查。訴願是對行政處分不服而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的程序,屬於後階段救濟,並非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陳情與抗議則非本法所定的法定救濟名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