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23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2.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3.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4.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這些權利都以「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資料」為範圍,當事人無權要求刪除他人的資料,故選項2非屬第3條所規範的當事人權利。選項1、3、4分別對應請求補充或更正、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均在法條列舉範圍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