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23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這些權利都以「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資料」為範圍,當事人無權要求刪除他人的資料,故選項2非屬第3條所規範的當事人權利。選項1、3、4分別對應請求補充或更正、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均在法條列舉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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