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16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 供,將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 供,將受何處分?
- (1) 接受環境講習
- (2) 移送警察局
- (3) 勸導改善
-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稽查人員執行職務時得要求行為人提示身分證明,無故拒絕提供者,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此處處罰的是「拒絕提示身分」的行為,與亂丟垃圾本身另行裁處的罰鍰不同。接受環境講習、勸導改善或移送警察局均非本條對拒絕提示身分所定的處分,故選罰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