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39題

凡進行地下管路工程施工時,挖土深度在

題目

凡進行地下管路工程施工時,挖土深度在

  1. (1) 2 . 0
  2. (2) 1 . 2
  3. (3) 1 . 5
  4. (4) 1 公尺以上者,應有擋土設備

官方答案

(3) 1 . 5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有關露天開挖的規定,挖土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應設置擋土支撐等防護設施,以防止土壁崩塌掩埋作業人員;深度未達1.5公尺者,仍應視土質、地下水及鄰近荷重狀況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此法定門檻為1.5公尺,1.2公尺與1公尺均低於此界限,並非條文所定的界限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