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34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2)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 (3)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4)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官方答案
(2)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發現同事將公司財產用於私事,應先立即勸阻,告知這種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可能造成公司損失及法律責任,並請其停止、回復原狀;若勸阻無效或情節重大,再依內部程序向主管報告。未經查證就報告容易造成誤解,消極不管會讓損害擴大,召集同事公審則無助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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