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32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 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 以適用?
-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2) 無法適用
- (3)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4)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官方答案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含境外使用加重處罰規定),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於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者,本法具適用性且設有「意圖在境外使用」之加重刑罰條款,以防技術外流。選項2「無法適用」與法規不符;選項3未遂仍可能處罰,非「不罰」;選項4適用與否非取決於條約,而係本法明文規定。故正解為可適用並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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