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丙級 學科
第80題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 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題目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 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 (1) 自願進行
- (2)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 (3) 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
- (4) 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官方答案
(2)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施行細則規定,開發行為是否屬「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而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其法定決定方式有三:一、法定明訂之開發行為及規模者應實施;二、由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三、開發單位自願進行。至於「有民眾或團體抗爭」並非法定之認定或決定方式,抗爭僅屬輿論意見,不影響法定認定程序,故選項2並非上開決定方式,為本題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