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丙級 學科
第24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包含勞工對於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選項3「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即符合該款,雇主無須預告。選項1 曠工須繼續曠工 3 日或 1 個月內達 6 日始構成;選項4 受有期徒刑宣告若諭知緩刑則不構成(須未諭知緩刑);選項2 遲到早退非法定不經預告終止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