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10題

重測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因面積增減提出異議時,應依土地法第幾條之三第二項及第三 項辦理?

題目

重測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因面積增減提出異議時,應依土地法第幾條之三第二項及第三 項辦理?

  1. (1) 四十四
  2. (2) 四十五
  3. (3) 四十六
  4. (4) 四十七

官方答案

(3) 四十六

解析

土地法第46條之3明定重測結果應公告30日;所有權人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得於公告期間內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逾期未聲請或複丈結果無誤、經更正者,地政機關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重測公告期間因面積增減提出異議,即依該條第2項、第3項程序處理,故為第46條之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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