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50題

公示送達,自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牌示處之日起,其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登載之 日起,經若干期間發生效力?

題目

公示送達,自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牌示處之日起,其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登載之 日起,經若干期間發生效力?

  1. (1) 七日
  2. (2) 二十日
  3. (3) 十五日
  4. (4) 三日

官方答案

(2) 二十日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公示送達自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於公告欄(牌示處)之日起;若另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則自最後登載之日起,經過二十日發生效力。因此本題答案為二十日。七日、十五日、三日都不符合公示送達的法定生效期間;其中三日是針對一般送達無法完成時的其他程序概念,並非公示送達的生效期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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