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16題

兩宗以上之土地合併,發現有下列登記情況,何者得以受理?

題目

兩宗以上之土地合併,發現有下列登記情況,何者得以受理?

  1. (1) 查封登記
  2. (2) 破產登記
  3. (3) 假扣押登記
  4. (4) 信託登記

官方答案

(4) 信託登記

解析

依土地登記規則,土地合併為兩宗以上土地合併為一宗之標示變更。若土地上有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等限制處分之保全或強制執行登記,其處分受限,不得辦理合併。信託登記僅為顯名登記,表彰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處分,並非限制處分之登記,不影響合併之受理。故題中查封、破產、假扣押登記均應不予受理,唯信託登記之土地合併得以受理。本題答案為信託登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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