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71題

下列哪些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

題目

下列哪些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

  1. (1) 建物標示變更
  2. (2) 建物改建
  3. (3) 建物合併
  4. (4) 建物新建

官方答案

(1) 建物標示變更、(2) 建物改建、(3) 建物合併

解析

建物複丈是就已登記建物之現況變動所實施的測量,包括建物標示變更、改建、增建、修建、合併、分割及部分滅失等情形,用以更正建物標示部或位置、面積資料。新建建物則屬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於建物完成後申請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平面圖,憑以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屬於複丈範圍,故本題不包含新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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