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術科

第2題

二、應回答問題 (一)數值法土地合併 之基本條件 (二)土地合併之地編 定原則 (三)合併後土地面積 檢核無誤後之差 數處理 (四)數值法土地鑑界 複丈時應準備…

題目

二、應回答問題 (一)數值法土地合併 之基本條件 (二)土地合併之地編 定原則 (三)合併後土地面積 檢核無誤後之差 數處理 (四)數值法土地鑑界 複丈時應準備資 料 (五)圖根點至界址點 之位置誤差限制 試題編號:04203-111102 地籍測量甲級術科試題(含答案紙) 第5 頁,共10 頁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術科為數值法土地合併、分割及鑑界複丈,界址點及圖根點坐標由監評人員現場發給;本頁資料為答案紙與作業步驟,未含完整坐標及圖形,無法回推分割點坐標與面積。
  • 準備方向:熟悉坐標法面積計算(鞋帶公式)、直線交會、平行分割線、指定面積分割、合併分割及鑑界複丈流程。
  • 並應熟悉圖根測量、觀測角閉合差、坐標閉合差、導線精度計算,以及光線法測設角度與距離之計算。
  • 外業應熟悉全測站或經緯儀架設、後視、光線法放樣、釘樁及測針標示之標準程序。
  • 應試時先繪製示意圖、標註點號與已知條件,再依公式列出計算式,最後將坐標、面積填入答案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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