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30題
地籍圖重測界址爭議協調會調處結果,應作成調處紀錄,由何機關通知當事人?
題目
地籍圖重測界址爭議協調會調處結果,應作成調處紀錄,由何機關通知當事人?
- (1)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 (2) 縣市政府
- (3) 地政事務所
- (4) 內政部
官方答案
(2) 縣市政府
解析
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相鄰土地所有權人發生界址爭議,應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調處結果應作成調處紀錄並通知當事人。當事人不服者,須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不起訴即依調處結果辦理。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理基本測量與技術支援,地政事務所承辦複丈、繪圖等執行事項,兩者都不是調處及通知的主體,故選縣市政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