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術科

第1題

如圖1(僅為示意圖)所示,H101、H102、H103 為圖根點,1、2、3 及4 為 宗地(設其地號為100)之界址點(坐標均為已知,如表1、表2)。 圖1、…

題目

1.如圖1(僅為示意圖)所示,H101、H102、H103 為圖根點,1、2、3 及4 為 宗地(設其地號為100)之界址點(坐標均為已知,如表1、表2)。 圖1、圖根點與界址點位置略圖 表1、圖根點坐標表 圖根點號 N 坐標(m) E 坐標(m) H101 2565000.100 205030.520 H102 2565001.200 205070.400 H103 2565050.300 205057.100 表2、界址點坐標表 界址點號 N 坐標(m) E 坐標(m) 2565006.430 205000.520 2565040.920 205004.580 2565044.470 205047.570 2565003.400 205060.520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術科為數值法土地合併、分割及鑑界複丈,界址點及圖根點坐標由監評人員現場發給;本頁資料為答案紙與作業步驟,未含完整坐標及圖形,無法回推分割點坐標與面積。
  • 準備方向:熟悉坐標法面積計算(鞋帶公式)、直線交會、平行分割線、指定面積分割、合併分割及鑑界複丈流程。
  • 並應熟悉圖根測量、觀測角閉合差、坐標閉合差、導線精度計算,以及光線法測設角度與距離之計算。
  • 外業應熟悉全測站或經緯儀架設、後視、光線法放樣、釘樁及測針標示之標準程序。
  • 應試時先繪製示意圖、標註點號與已知條件,再依公式列出計算式,最後將坐標、面積填入答案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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